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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拔后备干部的规定
发布者: 来自: 发布时间:2014/1/13 17:19:18

 

    一、选拔条件
    1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服从领导,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决定。
    2、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有奉献精神。有任劳任怨、忍辱负重、吃苦吃亏的牺牲精神。
    3、勇于进取,善于学习,懂经营、会管理,信奉企业文化,能将公司文化较好地融入到工作实践中。
    4、知人善任、办事果断,作风正派,团结同事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    5、行动迅速,领导安排的工作及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高效圆满完成。
    6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或具有某专业职称, 有三年以上管理或专业实践经验,年龄23周岁以上,40岁以下。有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     二、选拔程序
    1、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后备干部考察、选拔,在各企业、全居委公开招聘,择优录用。必要时从社会招聘选拔。
    2、按照由基层择优推荐候选人、公司进行组织考察的程序进行选拔,针对具体情况实施量化打分,确定候选人。
    3、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,公司领导对其进行审核,并按照岗位需求决定最终人选。
    4、凡被选拔为后备干部暂时未安排实际职务的,享受一般管理人员待遇。
    5、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招聘、选拔,必须经总公司批准。各下属企业未经总公司批准而自行招聘的岗位干部,均视为临时聘用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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